关于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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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部门:
在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,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校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,全力投入了抗震和救灾工作。为严肃工作纪律,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,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:
一、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,要带头严格按照中央、省委、省政府和学校的要求,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投入抗震和救灾工作,坚守工作岗位,切实履职尽责,不得擅离职守,贻误工作,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,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。因脱离岗位影响救灾工作开展的,要坚决严肃查处。
二、在抗震和救灾工作中,要服从学校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安排,顾全大局,不听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自觉维护社会稳定。
三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。不得贪污、私分、截留、挪用抗震救灾专款物资,不得参与生产生活用品抢购。
对党员、干部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,对违纪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,坚决追究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委
2008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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