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教学工作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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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校区指挥部、各部门、各学院:
2008年6月2日学校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,专题研究近期直至放假前有关工作。会议认为,抗震救灾是一个具有艰巨性和较长期性的工作,不能松懈。同时,灾后逐步恢复正常工作又是当前全校的重要任务。为保障学校抗震救灾和灾后教学工作的有序、有效、有力开展,会议决定:
1.加强统筹,明晰职责。学校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和各校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继续保留,负责和统筹全校及校区抗震救灾工作,校区抗震救灾工作由校区管委会具体负责。各单位、部门上报及外送的文件、数据、信息等材料,凡涉及抗震救灾内容,必须指挥部办公室核稿和统一编号,由指挥长签发。
2.恢复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,各职能部门、各学院要按照2008年党政工作要点,继续推进各项工作。
3.调整好放假前本、专科及研究生教学计划,安排好学生实习、期末考试和毕业生离校工作。
4. 结合招生计划的增列和2008年秋季学生入学的需要,尽快制定对危房的处置意见,在综合评估和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对急需用房进行加固和维修。
5.切实抓好防病救助、食品安全、校园卫生防疫和校园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。
6.进一步做好师生思想工作和心理调适工作。
7.加强对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校抗震救灾捐款、捐物的规范管理。对捐赠资金,要遵照相关管理办法,专款专用。捐赠物品由校办统一建帐管理和调拨救助灾区或家庭受灾的同学。
8.继续按照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安排,坚持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。校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值班室设在行政楼127室,值班电话:61800273。
学校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(代)
二00八年六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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